电视节目的创意、策划和制作,是电视节目创作的三部曲,形成了“三足鼎立”的三角形格局,相互依赖。
一、创意:人无我有,有人我优,人优我独。
“创意”,即是提出一种创造性的设计和构想。成功的创意赢得市场和观众的垂青,离不开他的独特之处。从一则则引起轰动效应的案例中,作者洞悉到了创意的几大强势点。
1)设“奇”
人类本身有好奇、猎奇的天性,自然更有解奇、释奇的欲望。比如辽宁电视台曾在被称为“塞外漓江”的东北冰峪沟拍摄《长发奇观》艺术短片,剧中人王丽娟眉清目秀、长发飘飘,头发精确长度2.84米,堪称吉尼斯世界之最。那么王小姐的秀发何以如此之长?她的饮食、生活与常人有怎样的不同?一连串的问号吸引人们一探究竟。
2)设“趣”
瓜农果农待瓜果长到八成的时候,预先将剪成空心字的“福禄寿”、“吉祥如意”等标识贴在瓜果上,利用大自然的光照效应,产生栩栩如生的视觉效果。
3)设“反”
特指反常规的“反其道而行之”,截然的“背反”。例如国人首获诺贝尔奖的莫言,观其相何其本分、何其厚道,而一旦进入创作状态则自诩“贼胆包天、狗胆包天、色胆包天”。这便是逆向思维的具体化——抛开大路自辟蹊径。
4)设“局”
有时候创意就是设“局”,精心设计一个圈套,让自以为有能耐的“主”们自投罗网,而丝毫不感到有任何的不敬和委屈。
二、策划:凡事则预立,不立则废。
创意是第一个“轮子”率先启动,可谓匠心独运,得风气之先,紧接着的策划就得同步跟上。
如果说创意是一个点,那么策划无疑是一根线,是创意理念的进一步细化、具象、展开和连接,是先行一步创意的扩展和延伸。
节目策划的妙诀可以归为四点:优选法、扩展发、借力法、变通法。至于如何理解和运用,在书中都有详细的解读。
三、制作:创制之“制”,操作之“作”。
作为“三驾马车”的第三个“轮子”,它承载的分量是最重的。如果说创意是个“点”,策划是根“线”,那么制作,毫无疑问是一个脑力体力兼备,摄像音响灯光、舞美服装造型道具内景外景演员群众等多种工作协作,非常庞杂,非常宽阔的操作“面”。
本书不仅对电视节目创作的“金三角”进行了深入剖析,进行了理论的全面解读,还对纪实片、剧情片、文艺片、广告片、音乐片进行了分门别类的讲解和分析。以应用性和培养能力型新人为原则,着意把创意、策划、制作视为贯穿与统领全书各章节的灵魂,强化其标杆作用,为影视节目制作爱好者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补充,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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