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主又形片中,潜隐的作者几无踪影。事件为“自己表述”,与大多数舞台剧表现事件的做法相似。故事似乎自动推演,通常遵循时间顺序。
在经典叙事结构中,我们一般可以意识到设计故事线索的一只手。审慎的说故事人会删除叙事中乏味的间隙,他尽力不显形迹,但始终推动动作的发展,直至明确的终点—故事的核心冲突得到解决。
在形式主义叙事中,作者的操控作用锋芒毕露,有时打乱故事的时序,或者渲染或重构事件,以便最大限度地彰显主题意念。故事是从主观视点叙述的,譬如奥立弗·斯通的论战性的《肯尼迪》。
因为使用抽象的语言和行话,所以叙事常常显得深奥,有时难以理解。
常常采用外来词描述传统的概念。譬如,可能用一套令人困惑的术语来表达故事及其情节结构之间的种种区别(即叙事内容及其形式之间的区别)。
许多美国学者青睐故事与表述的对照。另一些人则喜欢历史与表述的对照,神话模式与理念模式的对照,或者故事与情节的对照。
故事与情节有何区别?故事可以界定为总的主题内容,有时间顺序的戏剧动作的素材。反之,情节则包含说故事人专为故事添加结构形式的方法。
美国电影理论家路易斯·詹内蒂
什么是影视思维呢?
影视思维是艺术形象思维的一个分支,它隶属于心理学、形态学、思维学。形象思维是人的大脑自觉的表象运动。
从事影视创作,必须从影视思维入手。它几乎涉及到电影、电视的各个行当:编、导、演,摄、录、美,化、服、道,音、剪,其中尤以编剧、导演为甚切感性形象,都是影视思维的基础。影视思维不是侃大山,它具体实在,必具银屏声画的造型性。影视思维的素材只能是动作,动作系列演变成“故事”,因此,我们说形体动作接近影视思维本性,借助它影视思维可以得到体现和表达。
向谁表达?自然是向人,其中更主要的是向人类的眼睛表达。达·芬奇说过,人类的85%以上的知识是通过眼睛得到的。匈牙利电影学家伊芙特·皮洛说:“视觉是最清晰和最丰富的感性认知形态,我们接受的信息有80%以上来自我们的眼睛。因此,视觉自然而然地成为思维的最重要的媒介”([匈]伊夫特·皮洛著:《世俗神话》,中国电影出版社,1991年,第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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