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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的有关规定,我校2021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拟招收60人,具体计划数以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招生数为准。

  二、招生专业

  文理兼招的专业为:汉语言、工商管理类(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不限制选考科目)

  只招文科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采用3+3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不限制选考科目;采用3+1+2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限选历史)

  三、报名条件

  1. 符合2021年全国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 身心健康,志存高远,自强不息,品学兼优,有培养潜质;

  5. 少数民族考生应为“汉语言”考生。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 考生于2021年4月16日—4月25日期间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进行报名。

  2. 每位考生最多可报考三个专业。

  3. 以下材料扫描或拍照(务必保证清晰)后,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

  a.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须如实填写高中阶段成绩信息,并由考生所在中学填写相关意见,须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b.《中国传媒大学高校专项计划中学意见表》(见附件)。下载并填写完整,须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c.个人陈述。须本人手写,内容应包含高中期间主要参与的实践活动、对申报专业的认知以及大学学业规划等相关内容,不少于1000字;

  d.参与社会实践、有关获奖情况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高校专项计划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21年5月31日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公布,同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初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面试”。

  五、考核办法

  初审合格考生须于2021年6月中旬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面试”,面试方式、具体时间于5月31日后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知识储备、思维能力、理解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资格认定

  1. 我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认定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认定专业时,按照考生报名时的志愿顺序,只认定一个专业合格,专业志愿间无级差。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及我校往年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

  2. “综合素质面试”结果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

  3. 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名单将经我校本科招生网及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七、报考及录取

  1. 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1年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填报高考志愿。

  2. 高考改革省份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总分(不含任何加分)达到相应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海南省标准分80分)及以上,按入选专业予以录取。

  3. 其它省份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总分(不含任何加分)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对应科类模拟投档线下30分,且在当地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入选专业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八、监督机制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均在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其它

  1. 报名及考试等相关信息均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认真阅读。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志愿、确认报考、打印准考证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表及所有上传材料原件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面试”;

  3. 根据教育部文件及相关规定,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被认定为违法违规的考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其违法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通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考生一经查出有作弊、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存在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法依规处理。

  4.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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