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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两代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11月17日下午,南京艺术学院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流行音乐剧场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南京艺术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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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两代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刘伟冬院长作了关于《南京艺术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方案的说明报告。刘伟冬就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指导思想、主要框架、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做了详细说明。刘伟冬指出,实施绩效工资是提升学校内涵建设、让每个教职员工有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南京艺术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是在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深入调研、广范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订、教职工积极参与,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形成的。体现了绩效工资的规范性、基本要求和奖惩措施,体现了南艺学科专业特点,结合了南京艺术学院师资队伍状况、充分发挥二级学院的作用。

校党委书记管向群在讲话中指出,实施绩效工资改革,是深化收入分配、深化学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增强学校活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充分体现了党委和行政对广大教职员工,特别是长期坚持在教学一线教职工的关心。他对认识理解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如何推进实施讲了五点意见,并指出,绩效工资改革,并不是简单的“人人有份平均加工资”,而是根据国家政策、结合学校实际,依照“按劳分配、按岗取酬、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更好地体现出均衡性、激励性、规范性和导向性,从而调动和激发全校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更快地推进学校事业发展。

会议进行了现场表决,全体参会代表一致通过了《南京艺术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翟天灵主持。

(来源:南京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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