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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是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也是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学校是全国唯一同时拥有艺术学学科门类下全部五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艺术院校。学校五个一级学科全部入选“2022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榜单。
1912年,刘海粟先生创办了上海图画美术院(1930年更名为上海美术专科学校);1922年,颜文樑先生创办了苏州美术专科学校。1952年,山东大学艺术系美术、音乐两科合并上海美专与苏州美专,成立华东艺术专科学校。1958年6月,更名为南京艺术专科学校;1959年,升格定名为南京艺术学院。
目前在校生总数12000余人,教职工1140余人,专任教师8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340余人,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260余人。学校现有全国“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组部“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8人;第八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召集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副主任委员,首届全国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优秀教师13人。
学校设有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设计学院、电影电视学院、舞蹈学院、传媒学院、流行音乐学院、工业设计学院、人文学院、文化产业学院、高职院(成教院)、国际教育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设有艺术研究院、学报编辑部、江苏省书法创作研究中心、美术馆、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图书馆、社会教育学院、国际博物馆学院、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等直属单位。
学校以艺术学门类为主,以管理学、文学等门类为辅,现设有41个本科专业。其中,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艺术设计学、美术学、绘画、舞蹈学、动画、艺术史论、音乐学、环境设计、工艺美术、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书法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雕塑、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艺术与科技、文化产业管理等24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位列全国艺术院校第二;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管理、录音艺术、摄影、文物保护与修复、舞蹈编导、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告学等10个专业入选江苏省一流专业建设点。
学校重视教育教学改革,成绩显著。“美术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建构与实践”获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中国画技法》《油画技法》《中国美术史》为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艺术设计专业、美术学学科为全国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数字媒体艺术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有“艺术材料与工艺”“文化创意与综合设计”等2个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手工艺课程实验教学实验室、数字音频教学实验室、版画艺术实验教学中心、影视制作实验教学中心、工业设计实验教学中心、现代雕塑综合材料实验教学中心、虚拟现实艺术实践教育中心、传媒艺术跨学科综合训练中心等8个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两门课程获评江苏省首批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四美四育’美育育人体系的建构与实践”获评江苏省高校思政精品项目。
近年来,学校主动顺应国家社会发展战略和新文科发展要求,在巩固传统艺术学科优势的基础上,把握艺术教育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积极推动艺术与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的融合,成立“元宇宙艺术与设计研究院”“讲好中国故事国际传播研究院”“听觉感知与视听融合实验室”“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创新设计研究院”等机构,努力打造艺术与科技融合创新、中国艺术与国际传播相互促进的科研创作与人才培养示范平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9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发布我校2023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1.    本科学制
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8年。修满学分,到达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规定条件者,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的学士学位。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3年计划招收4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见下表:

学院 专业(方向) 专业招生计划数 录取批次 报名条件
人文
学院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1 普通类 语文、英语达到前标级,数学、社会达到均标级(含)以上
文物保护与修复 1 普通类
艺术教育 1 普通类
文化
产业
学院
文化产业管理 1 普通类 语文、英语达到前标级,数学、社会达到均标级(含)以上
 
 
注:1.各专业计划视报名及录取情况统筹使用。
2.具体专业介绍请登录南京艺术学院相关学院网站查询。
3.学费及住宿费用按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各专业文理兼招,原则上各专业招生数合计不突破总计划数。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积极拥护“一国两制”方针,遵守中国宪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品德良好。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4.当年学测成绩满足本简章中相应专业的报名条件。
(二)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报名方式:
1.考生登陆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如下:
(1)基本信息:报名表+其他。
报名表:考生在系统内填写所有基本信息(简体中文填写)。
其他:免冠证件照(格式:JPG)+通行证/居住证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诚信承诺书(系统内下载)扫描件。(格式:PDF或图片)
(2)附件材料: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系统内下载)+“高中在学证明书”或“高中毕业证书”扫描件+“高中成绩单”扫描件+个人陈述及中学阶段课外活动、个人兴趣特长等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要求:PDF或图片,个人陈述及课外活动等证明材料请放到一个PDF文件中)
注:个人陈述内容包括对大学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计划和设想、希望到南京艺术学院深造的理由等,字数1,000字之内。有关活动证明、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考生务必在规定的申请时限内,完成系统报名。
3.报名考生如需面试,学校将另行通知本人。
4.考生填报志愿、材料审核、录取安排等事宜详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办法》
三、录取
1.学校根据考生学测成绩、高中成绩、报名材料及面试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2.拟录取名单将于报名系统中统一公布,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陆系统查询确认,如有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陆系统查询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考生确认录取后,我校于2023年7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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