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艺术类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须参加生源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统考, 且省级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关要求。
2.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各专业分省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
省份 | 计划 | 省统考专业 |
河南 | 4 | 编导制作类 |
湖北 | 4 | 广播电视编导 |
湖南 | 4 | 编导类 |
重庆 | 6 | 编导类 |
四川 | 13 | 编导 |
贵州 | 4 | 广播电视编导 |
广东 | 2 | 编导 |
辽宁 | 3 | 广播电视编导 |
安徽 | 3 | 模块二(广播电视编导等) |
陕西 | 4 | 播音编导类 |
黑龙江 | 3 | 广播电视编导 |
福建 | 2 | 编导 |
甘肃 | 3 | 广播电视编导 |
文化成绩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指当地省份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 ||
录取规则: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宁缺毋滥。对有固定投档规则的生源省份,我校按照其固定投档规则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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