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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一、 艺术类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科类

学历

学制

招生地区

130202

音乐学(钢琴、声乐、器乐<只招收琵琶、二胡、古筝、扬琴>方向)

26

艺术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130205

舞蹈学

30

艺术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130303

电影学

30

艺术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130401

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

24

艺术文理

本科

四年

北京、河北、河南、湖南、广东、山东、辽宁、内蒙古

130405T

书法学

11

艺术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

16

艺术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二、 招生对象及条件

1. 符合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2. 舞蹈学专业考生须于1993年9月1日之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三、 报名

1.网上报名:

2015年1月1日-2015年1月30日,所有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报考者均须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填写、提交、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

2.缴费方式:

2015年1月1日-2015年1月30日进行网上缴纳:电影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四个专业报考者须网上缴纳初试费100元/人;书法学、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两个招生专业报考者须网上一次性缴纳初、复试及三试费共计260元/人。缴费办法参照《网上缴费办法》进行,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凡通过电影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四个专业初试考生,现场缴纳复试费80元/人;凡通过复试考生,现场缴纳三试费80元/人。

确认考试:

2015年1月1日-2015年1月30日,音乐学、舞蹈学两个专业报考者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选初试时间段,书法学专业根据报名缴费时间系统自动安排考试时间,各专业考生都必须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电影学专业、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报考者无需自选初试时间段,缴费成功者2015年2月4日开始打印准考证。

4.特别说明:所有专业均不得兼报。

四、专业考试

1.考试要求: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准考证》、《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2. 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考试专业

专业考试时间

考点地址联系电话

备注

①电影学

初试:2月23日上午9:00-11:30

复试:2月26-27日

三试: 3月1日

北京师范大学田家炳艺术楼教七楼、教九楼(具体时间、地点初试以准考证为准,复试、三试以发榜通知为准。)

 

2月25日:9:00—16:00办理复试手续及收费;2月28日:9:00—16:00办理三试手续及收费。初试、三试为笔试。

②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

初试:2月23日下午13:30-16:00复试:2月26-27日三试: 3月1日

③音乐学(含钢琴、声乐、器乐<只招收琵琶、二胡、古筝、扬琴>方向)④舞蹈学

初试:2月23日-24日复试:2月26日-27日三试:3月1日

2月25日:9:00—16:00办理复试手续及收费;2月28日:9:00—16:00办理三试手续及收费。

⑤ 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

2月25日

北师大邱季端体育馆

 

⑥书法学

2月24日—26日

北师大田家炳艺术楼

 

3. 考试内容及分值:

1) 电影学专业

初试(满分250分)

复试(满分300分)

三试(满分200分)

a)文学艺术基础知识(笔试150分);b)新闻述评(笔试100分)。

a)才艺展示(100分)b)构思阐述(200分)。

作品分析(笔试,200分)

说明:

(1)“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中外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作家作品知识。

(2)“新闻述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给定的新闻报道现象进行评论和解析。

(3)“才艺展示”:个人最具代表性的艺术特长展示。

(4)“构思阐述”:在规定的构思时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故事或者创意。

5)“作品分析”:观看一段影视作品,按照要求做出书面分析;或对指定的文学作品进行书面分析。

2) 音乐学专业(钢琴、声乐、器乐<只招收琵琶、二胡、古筝、扬琴>方向)

初试(满分200分)

复试(满分300分)

三试(满分250分)

a) 钢琴方向:

1. 三声部以上复调作品一首

2. 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b) 声乐方向:

歌曲一首

c) 器乐方向:(自带乐器)

1. 乐曲一首

2. 练习曲一首

a) 钢琴方向:

1. 技术性练习曲一首

2. 乐曲一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b) 声乐方向:歌曲一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c) 器乐方向:(自带乐器)

1. 乐曲一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2. 现场视奏。

(一)乐理与音乐常识(150分)

1. 乐理笔试(90分)。

2.音乐常识笔试(60分)。

(二)视唱练耳(100分):

1. 练耳笔试(70分)

2、视唱面试(30分)。

3) 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

A. 素描(300分)。

B.速写(150分)

C.色彩(300分)。

说明:

(1)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

(2)绘画工具与颜料自备。

(3)“素描”为4开半身带手写生。

(4)“速写”为8开场景速写。

(5)“色彩”为4开色彩创意写生。

4) 舞蹈学专业

初试(合格/不合格)

复试(满分550分)

三试(满分200分)

a) 舞蹈基本功(含身体软开度,旋转弹跳等技能)。

b) 自备剧目表演(音乐自带CD,剧目时长不超过3分钟)。

c) 即兴舞蹈(现场播放音乐)。

a) 技术技巧组合(200分,包含跳、转、翻等技能;无需音乐)。

b) 自备舞蹈表演(200分,音乐自带CD,剧目勿与初试重复,时长不超过3分钟)。

c) 模仿能力(150分,考察舞蹈学习能力)。

笔试:舞蹈作品分析(考察学生舞蹈艺术常识和文字表述能力,字数不低于800字)。

5) 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

初试(满分200分)

复试(满分250分)

三试(满分300分)

笔试:

1、文艺常识:中外艺术、文学基础知识问答。 (100分)。

2、形象绘制:将图片中的人物照片绘制成速写造型 (100分) 。

a) 面试:构思阐述: 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故事,并现场讲述(100分)。

b) 笔试:故事创作:根据命题用画面或文字描述故事情节。(150分)。

面试:

1、现场问答(100分)。

2、才艺展示:现场展示个人才艺(美术、电脑或其他特长展示)(200分)。

6) 书法学专业

临帖(对临指定碑帖,250分)。

B.创作1(楷书,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品,250分)。

C.创作2(篆、隶、行、草任选一种,不得为楷书,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品,250分)

说明:

(1)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毛毡、笔洗。

(2)考生自备毛笔、墨汁和墨碟。

3)不允许在卷面上打格、盖印章,不允许做任何标记。

五、 录取原则

1. 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

2. 各专业依据考生初试、复试、三试的专业考试成绩(满分750分),由高到低发放合格资格。考生须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核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3. 对舞蹈学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考试成绩前两名、书法学专业考试成绩第一名,音乐学专业钢琴、声乐、器乐各方向专业考试成绩第一名,若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

4. 对上述第3条录取原则所列考生之外的下列专业(含方向)考生,加设文化课单科(按满分150分计)和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语文不低于80分、外语不低于70分。电影学、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语文、外语均不低于90分。音乐学(含钢琴、声乐、器乐方向):外语不低于70分。舞蹈学:外语不低于50分。上述各专业(含方向)考生的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电影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文化课总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直辖市同科类(文/理科)一批本科控制线的90%.

5.根据教育部规定,2015年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 向) 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其余专业(含方向)均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往年生源情况,2015年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只在北京、河北、河南、湖南、广东、山东、辽宁、内蒙古八个省份招生。在保证合格考生所在省份均有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各省校考生源情况分配各省份分专业(含方向)招生计划数。

6.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分文理科,满分750分)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成绩,分专业和专业方向按综合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7.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8.所报考专业(含方向)有省级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 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方能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

六、学费

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我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10000元/学年,其他各专业(含方向)8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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