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影视艺术中,“景”是指银幕和屏幕的单个画面图像,是一种瞬间的空间呈现。不同的画面被称为“景别”,这是摄影机和摄像机从各自不同的视距对拍摄对象进行拍摄时,所获得的各种大小和内容不同的画面。景别大体分为五类:特写、近景、中景、全景和远景。特写镜头通常用于突出人物的面部表情或物体的细节,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近景则更多地展现人物的上半身或物体的主要部分,有助于观众更好地理解角色的情感和动作;中景则包括人物的大部分身体,能够展示角色的动作和周围的环境;全景和远景则更多地展示环境,有助于观众了解场景的整体氛围和背景。
摄影机的外部运动在影视艺术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常见的摄影机运动包括推、拉、摇、移、跟等。推镜头可以引导观众的视线,逐渐聚焦于画面中的某一元素;拉镜头则相反,能够展示更广阔的场景,增强空间感;摇镜头可以水平或垂直地旋转摄影机,展示不同方向上的画面;移镜头则是摄影机沿着某一路径移动,常用于展现动态场景或跟踪角色;跟镜头则是摄影机跟随某一运动物体拍摄,能够保持物体在画面中的位置相对稳定。
镜头语言是影视艺术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镜头在拍摄时的运转速度,正常运转时每秒24格,这一速度保证了画面的流畅性。主观镜头则是将摄影机的镜头当做剧中人的眼睛来使用,能够增强观众的代入感和参与感。此外,变焦距镜头在不改变摄影机及被拍摄对象的位置的情况下,通过镜头内部焦距的变化来改变被拍摄对象与观众的距离,使画面变大或变小,这种镜头在影视作品中常用于强调某一元素或改变观众的视觉焦点。
蒙太奇是影视艺术中一种重要的剪辑手法和思维方式。狭义上,蒙太奇是指镜头画面、声音、色彩等元素编排组合的手段;广义上,蒙太奇则涵盖了从剧作构思到作品完成过程中,艺术家的一种独特的艺术思维方式。蒙太奇的主要功能包括:使镜头画面产生出新的含义,激发观众对比、联想,积极参与影视艺术的再创作活动,以及营造各种节奏。蒙太奇结构模式主要分为叙事蒙太奇和表现蒙太奇两大类。叙事蒙太奇按其组织方式的不同又可分为平行式、交叉式、复现式、对话式和叫板式等;表现蒙太奇则主要用于制造美学效果,使画面着力表达情感、思想、情绪、气氛和哲理,其具体形式包括并列蒙太奇、对比蒙太奇、比喻蒙太奇和节奏蒙太奇等。
影视艺术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30年代的电影诞生前的技术准备期。1829年,比利时物理学家约瑟夫·普拉多发现了“视象暂留原理”,这一发现为电影的发明提供了理论基础。此后,经过多位发明家的努力,如霍尔纳的“活动视盘”、冯·乌却梯奥斯将军的幻灯放映动画片、爱迪生的电影留影机和电影视镜等,电影逐渐从实验阶段走向成熟。1895年12月28日,法国的卢米埃尔兄弟在巴黎的卡普辛路14号大咖啡馆里正式向社会公映了他们自己摄制的一批纪实短片,标志着电影的诞生。此后,电影经历了从无声到有声、从黑白到彩色的发展历程,并逐渐发展成为一种综合性的艺术形式,与文学、戏剧、音乐、美术等学科紧密相连。
影视艺术是一门充满魅力和创造力的艺术形式。通过掌握景与景别、摄影机运动、镜头语言、蒙太奇理论以及影视艺术的发展历程等基础知识,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影视作品的艺术价值和审美意义。同时,这些基础知识也为影视创作者提供了丰富的创作手段和灵感来源。随着科技的进步和观众审美需求的不断提高,影视艺术将继续发展壮大,为我们带来更多精彩纷呈的视听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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