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影视剧中使用音乐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影视剧中少不了会用到音乐,恰当的音乐可以表达语言画面难以表达的内容,可以起到深化主题、衬托人物心情、烘托故事情境、渲染气氛、表现故事年代和时代背景、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那么,在影视剧中使用音乐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下面是中影人教育编导老师整理的关于影视中音乐使用的要点,希望大家喜欢。
一、在影视剧中使用音乐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那么,除了为影视剧委托创作音乐作品外,使用已发表音乐,具体需要获得哪些授权许可呢?我们认为,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使用方式来进行判断。而使用方式的判断主要包括对使用对象、使用情形、使用性质的判断。
1、关于使用对象 判断使用对象的目的是判断应向哪些主体取得授权,并对应取得授权的著作权权项进行初步判断。著作权法意义上的“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但是我们在影视剧中使用的音乐,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音乐作品,它有可能是利用原始的词曲作品重新演奏、演唱,也有可能是直接播放已录制完成的录音制品,甚至有可能是播放已录制完成的录像制品(如MV、现场录像等)。
从法律角度看,前述不同作品的使用,对应的著作权人并不相同,应取得许可的著作权(或邻接权)的权项也并不相同。如是单纯的使用词、曲作品的,则应获得词曲作品著作权人对于复制权、发行权、甚至包括改编权、摄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授权;如涉及使用录音、录像制品,则还应向录音、录像制作者获得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录音、录像制品的授权,还可能需要向在录音、录像制品中出现的表演者(演奏者)获得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授权。
2、关于使用情形 区分使用情形,即区分音乐的使用情形是“用于烘托气氛的、跟随画面的”的背景音乐,还是“相对独立的、作为当时故事主要内容的”插曲,其目的是进一步确认应当获得授权的具体权项。如是作为背景音乐使用,则需获得的授权主要应为复制权、发行权(应该还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如是作为插曲使用,甚至由演员在影视剧中表演(哼唱),则除需获得前述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授权外,还进一步需要向词、曲著作权人获得改编权、摄制权、表演权等著作权授权。
好了,看到这里,关于在影视剧中使用音乐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的内容就全部为大家介绍完了,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编导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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