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摄影不同于我们平时的摄影摄像,这篇我们给大家介绍电影摄影艺术特性中的记录性。
画家作画多半是依据自己长期的生活积累,经过头脑的筛选与构思,最后运用自身的技巧、技法手段体现在画布上(或画纸上),除写生、素描之外,一般不必面对实物。画家可以随心所欲构思自己的画面,电影摄影师则必须面对实物,这个实物也许是精心搭建、精心配置的,也许是在现实生活中精心选择的,但必须是通过光学镜头能直接观察到的。摄影师在现场进行拍摄,经过物理(针孔成像的原理)、化学(胶片感光)的作用,完成实物影像的转换。电影摄影的纪录性正产生于此。
安德烈·巴赞精确地阐明了这一点:“它的独特性在于其本质上的客观性。”“况且,作为摄影机的眼睛的一组透镜代替了人的眼睛……在原物体与它的再现物之间只有另一个实物发生作用,这真是破天荒第一次。外部世界的影像第一次照严格的决定论自动生成,”“这种自动生成的方式彻底改变了影像心理学。摄影的客观性赋予影像以令人信服的,任何绘画作品都无法具有的力量。不管我们用批判精神提出多少异议,我们不得不相信被摹写的原物是确实存在的。它是确确实实被重现出来,即再现于时空之中的。摄影得天独厚,可以把客体如实地转现到它的摹本上……。最逼真的绘画作品可以使我们更多地了解被描绘物的原貌。但是,不论我们怎样雄辩,它终究不会像摄影那样具有异乎寻常的威力,以博得我们的完全信任”。
同时,也正是现场转换的这一特征,电影摄影一开始就被些人否定是一门艺术。他们认为,电影摄影只不过是客观现实的翻版,仅仅是一种纪录手段,它不像绘画那样富有创造性,不能与绘画同日而语。
其实现场转换,绝不是有闻必录,摄影师对现场的布置与选择本身就是一种创造,而且摄影师必须了解把四维空间的客观现实转换到两度空间的画面上,将会产生怎样的造型效果。初学照相的人往往都有这样的体会,人眼看着一个景很美,一拍下来却不是那么回事,因为他还没有训练出摄影师应具有的双鉴别场景的慧眼和组织现场的本领。只有掌握好如何组织场景、调度人物,如何选择拍摄距离和角度,如何安排摄影机的运动,如何运用光线和色彩等,才能创造出预期的造型形象,这些都是摄影师艺术构思、艺术创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正是这种现场转换,这种直观性,才产生了电影摄影艺术独具的逼真感和可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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