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编导生介绍一下电影摄影艺术。电影摄影是一门艺术,是一门时空艺术,是一门置造型形象于时间的流动之中的艺术,是创造富有艺术性、思想性、寓意性活动的幻觉影像的艺术。它既具有无可争辩的逼真性、再现性、纪实性,又具有不容置疑的假定性、表现性、创造性。
无论是故事片、科教片还是美术片、纪录片,通常拍摄前都先要有一个文学剧本,或分镜头剧本,即便是拍新闻片、广告片,事先也要有一个拍摄提纲。摄影师要将这一段段简明的文字,在拍摄现场,转化为一幅幅可视的,生动、逼真、优美的电影画面。所以我们说:以剧作为基础,以客观实体为对象,运用光学镜头、摄影机、胶片等主要技术手段,通过光学、光线、色彩、动向、构图等艺术手段的处理,在银幕上创作出可视的、运动着的造型艺术形象,称为电影摄影艺术。电影摄影艺术是电影创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必须是在必要的技术设备和技术条件下完成。它创作的艺术形象,是由面对客观实体,经过曝光、洗印、放映等工艺过程获得的幻影而形成的。这些幻影具有立体形态、轮廓形式、表面质感、空间感、速度感和节奏感,它是四维艺术(长、宽、高和时间)。它能够逼真、生动、形象、具体地反映客观对象。和其它创作部门合作,共同表现剧作内容和结构,塑造人物,叙述事件,描绘情节,烘托气氛,参与剧作。故事片、新闻纪录片、科教片、美术片、广告片的摄影均属摄影艺术。
切艺术都以形象思维的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最后创作出供人读、观、听的艺术形象,并以此形象感染人。同样,电影摄影艺术的生产也是以形象思维的方式观察生活、分析生活、创造艺术形象,而且这个形象可以做到真实生动,具有强烈的感染力但是,历史上相当长一段时间,人们不认识、不承认电影摄影是一门艺术。承认电影摄影是一门艺术比承认电影是一门艺术还要晚得多。当时人们认为摄影机是机械,是纯纪录工具,电影摄影完全是靠科学技术来操作,摄影师是纯技术人员,运用机械是不能创造出艺术作品的。甚至包括一部分摄影师本身也把自己看作技术人员,仅仅停留在技师、工匠的水平上要求自己,只懂得钻研技术。
而事实上,近百年电影摄影的实践证明,电影摄影技术只是摄影创作中必不可少的手段。摄影机虽是机械,是工具,但掌握它的人则赋予它以灵魂。
电影摄影艺术大师们运用先进的技术工具为观众创作了大批优秀的艺术作品,以他们的辛勤劳动取得了艺术家的称号。
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的今天,如果还有谁否定或怀疑电影是一门艺术,那会令人感到不可思议。但至今还不认识电影摄影是门艺术的却不乏其人。就世界范围讲,在电影界,还有相当一些国家没有把摄影摆在应有的创作地位。就我国电影界来讲,电影摄影作为艺术得到普遍承认,也还是近十几年的事文革前,一些制片厂把摄影专业划分在技术科室,称摄影师为技师,电影局从不吸收摄影师参加创作会议,更不召开摄影创作会议。人们评定一部影片摄影的优劣,往往限于技术标准。一切突破某一技术标准才能获得独特艺术构思的做法常常被斥为离经叛道,离技术标准之经,叛技术标准之道。记得1959年著名摄影师许琦拍摄《黄浦江的故事》一片时,采取了一些措施,有意使影像边缘不十分清晰,色与色之间不形成鲜明的界限,试图达到印象派画家用光时相互渗透的效果,以取得吻合影片主题要求的深沉、浑厚的基调。但这一做法当时不能被有些人理解,技术鉴定以画面焦点不实为由,将大批镜头判了死刑,并全厂通报批评。许琦同志当时据理以争说:“这是我对影片摄影的艺术设想,我要的就是这种艺术效果。如果要我继续拍摄,我仍坚持这种做法。如果你们坚持认为这种画面是不合格的,只好另换摄影师来拍。”由于许琦同志当时已是取得了相当成就的老摄影师,才算顶住了这种不正常的习惯看法,倘若碰上一位新手,面对“画面焦点不实”、“曝光不足”、“镜头进光”等罪名,可能从此便被剥夺了创作的权利,扼杀了艺术天才,葬送了艺术生命。此类事以往并非少见。此番重提这段往事,绝非针对某个部门、某个个人,而是想说明当时存在的一种现象,说明承认电影摄影是一门艺术是付出了代价的,是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才换来的。目前电影界对此的认识已大有改观:设立了单项摄影“金鸡奖”;1987年评论界还为几部摄影方面有突出成就的影片召开了青年摄影创作研讨会;《中国电影年鉴》注意收入电影摄影艺术专论;导演造型意识的觉醒使之更加重视与摄影创作人员的亲密合作;摄影师得到了洗印师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使之有可能不断拍出因突破某一技术标准才能获得特定艺术效果的影片。
要使全社会都认识到电影摄影是一门艺术,摄影师还需继续做出努力,不仅用自己的作品向人们证实摄影的艺术魅力、美学价值,而且还要使评论工作跟上去,要向社会展示自己,宣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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