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2017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够适应现代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文案、编导、制作、推广等方面专业技能,具备较高的理论修养、艺术素质和实际动手能力,能够在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影视制作公司、广告公司、文化传播公司、新媒体传播公司和其它新闻宣传部门从事包括影视剧、宣传片、广告、MTV等在内的各类电视节目的策划、文案、导演、摄制等实际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省份 |
计划数 |
考试类型 |
广播电视编导 |
江苏 |
待定 |
省统考 |
湖南 |
待定 |
省统考 |
|
山东 |
15 |
校考 |
三、学制及收费标准
学制四年,6800元/生·年。
四、招收对象及条件
符合所在省份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
五、考试办法
(一)山东省
1.考生须报名参加江苏师范大学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
省份 |
报名 |
缴费 |
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
科类 |
山东 |
网报:1月12-19日下午5点 2月3-6日下午5点http://www.sdzk.cn |
网上缴费:200元/人 (初试、复试合一) |
2月10-11日 |
潍坊市招办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
艺术文 |
注: 1.网上报名以考生在线完成缴费为准。 2.准考证打印见生源地网上报名系统通知。 3.所有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 |
2.考试科目及分值
(1)影视作品分析(100分)。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试卷要求完成影片分析写作。主要考察考生对影视作品的分析和鉴赏能力。
(2)命题创作(100分)。考生根据提供的素材或题目,按要求编写故事。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3)才艺表演(30分)。才艺展示部分,考生可在声乐(伴奏自备,考场提供放音设备)、器乐(除钢琴外自备)、舞蹈、朗诵、曲艺、小品等六类中任选一项,限时2分钟。
(4)综合面试(回答考官提问70分)。考生根据提供的素材或给定的题目当场回答面试评委提出的问题,本环节除了解考生的性格、气质、特长、爱好等基本情况外,侧重考察考生语言表现力、临场应变力、艺术修养等综合素质,限时5分钟。
3.成绩公布及查询
江苏师范大学将在2017年4月上旬在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二)江苏省、湖南省
江苏省、湖南省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江苏师范大学直接使用相关生源省份的统考成绩。具体招生计划以相关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发布为准。
六、文化考试与录取
1.考生必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2.学校对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控线且专业成绩达到江苏师范大学合格线(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达到省统考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七、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本简章内容若有与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精神不相符的,均以上级文件为准。
2.本简章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16)83867581、83867230(传媒与影视学院),83403064(校招生办)
江苏师范大学传媒与影视学院网址:http://xcx.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bkzs.js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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